小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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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
考核工作是学校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立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考核工作,科学评价校内各系部处室的工作情况和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教学科研水平,并为教职工晋升、聘任、奖励、解聘、辞退、调整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等提供依据,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200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评优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直接领导下进行。
经研究决定,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评优的具体组织工作,名单如下:
主任:李云龙
副主任:刘世昌
成员:周明侠甄洁洪张世英周执前夏湘远
敖洁文李海鹏舒欣蒋宏伟许艳文
各系部处室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
各系部由系部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机关处室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各系部处室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200年12月29日前报考核工作办公室。
学生代表由学生处会同校团委及各系部共同确定。
二、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考核工作必须做到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考核条件公正、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结果公开。
(二)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一方面要做到严密、规范,防止弄虚作假和搞形式、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做到科学合理、利于操作。
(三)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
工作业绩是考核中最重要的内容,教职工的品德、能力、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最终都会通过工作业绩即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反映出来,因此,必须重视业绩考核。
同时考核必须注重分类管理,要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别人员岗位的变化以及岗位职责的调整,充分考虑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承担的任务(含临时性任务)、工作目标、聘约规定等,并对此采用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范围
考核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个层次来进行。
(一)部门考核是指对对全校各系部处室的考核以及对各系部处室中层班子的考核。
(二)个人考核对象为我院全体在岗的教职工(含非在编聘用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教辅人员。
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自费出国留学半年以上人员;
2.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待岗人员。
四、考核的内容
集体和班子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情况和工作业绩情况
个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品质,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活动的情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情况以及是否实事求是、廉洁自律、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情况。
(二)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和知识更新情况。
包括熟悉本职业务、技术的程度,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开发创新、综合概括的能力,组织领导、协调关系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处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根据人员分类考核的原则,各类人员在业绩考核上有不同的侧重。
对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核教学、科研的成绩和贡献;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是否有创新和开拓性工作成果等。
(四)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包括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责任感是否强;是否勤于学习和钻研本职业务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五、考核的方法
(一)部门考核办法见《长沙学院200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层班子考核办法见《200年度中层班子和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详见附件。
(一)个人考核的方法
1.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上级领导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德、能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勤、绩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
2.个人考核按职能和岗位进行分类考核,每类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制定考核细则,按不同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
详见附件。
3.个人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得分为90分以上;“称职”分数为89-71分之间;“基本称职”分数为70—60分之间;“不称职”分数在60分以下。
考核结果登记表必须明确其考核等级,但新分来的应届毕业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学生专职辅导员评定“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20%,其他各类人员评定“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5%。
4.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双肩挑”人员按所在管理岗位进行考核。
5.凡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6.本年度晋升职务(含党内、行政、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的人员,均按相应职务参加年度考核。
7.个人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1)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
(2)不服从组织分配,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
(3)擅自外出经商、兼职、兼课,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人员;
(4)截留私分应上缴学校的款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
(5)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者;
(6)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
(8)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严重责任事故者;
(9)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有严重弄虚作假情节或借机打击报复他人者;
(11)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在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
(12)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
六、考核奖惩
(一)部门考核结果是评定先进集体的'依据,对于考核“优秀”的部门,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二)个人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
1、按学校有关规定兑现全额岗位津贴。
2、具备在本岗位继续受聘的资格。
3、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者,可以参加正常的职务晋升和工资晋级。
4、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校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先进工作者”证书,并颁发奖金。
(三)个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者:
1、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5%。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四)个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1、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20%。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4、根据本人态度列为待聘人员或调整工作岗位。
5、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者,学校将予以解聘。
七、由总务处参照本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在明深物业公司工作的我校在编教职工的考核。
小学校年度考核方案【2】
为了促进教师发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富有进取精神的教师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形成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坚持公正公开、民主参与、效率优先,发挥政策导向的积极作用,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工作目标(德、勤、绩)考核70分,教师测评10分,考核小组打分10分,贡献加分10分。
三、考核期限:自然年度内的春秋两学期。
四、考评细则:
(一)德(10分)
要求:
政治态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活动。
教育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学习新课程理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学生。
职业道德:热爱学校,团结协作,敬业爱岗,履行职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日常行为: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考核细则:
采取违规扣分的方法考核,有下列行为,经考核小组确认后,确定扣分:
1、教职工有违纪违规行为扣2--5分。
2、教职工在职责范围内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扣5分。
3、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或因教育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者,每发现一次扣0.5—2分。
4、有歧视差生,人为造成流失学生的每人次扣1分。
5、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配合学校工作,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5分。
6、其他违反法规、政策、学校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项,扣1——2分。
(二)勤(10分)
严格执行《同乐乡中心小学校教师出勤管理条例》。
事假每天扣出勤分1分,半天扣0.5分,每节扣0.2分,会议事假一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8分,旷工半天扣4分,旷课一节(旷会一次)扣2分,病假每天扣0.1分(住院治疗可不扣)。
(三)绩(40分)
教育实绩:(春秋两期累计计分,教多班以最好名次为准,多科分别以最好名次计分取平均分)
1、小学全乡年级第一名20分,第二名17分,第三名14分,第四名11分…(提高幅度在5分以上的,如不是第一名,则按第一名算)
2、素质学科按16±1分计算。
(±1分指的是考核小组根据该教师的工作表现,利用过半数的方式进行定性打分。
)
(四)教师测评(10分)
由全校教师对每一个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按10分、8分、6分、4分计算平均分。
(五)常规工作考核(20分)
根据教学常规工作要求,由考核小组对每一个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每学期分别计算)。
其分值分配是:上课2分 备课2分 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辅导学生1分 考试与评价1分 听课1分 计划总结1分
(六)贡献加分(10分封顶)
下列情况经考核组讨论确认,予以加分:
1、组织大型活动,付出艰苦劳动,活动顺利成功,加1——1.5分;
2、辅导本校学生参加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赛事)取得好成绩,加1——3分(多人辅导,多人平均。
未经学校批准参加的比赛不计分);
3、学校德育工作中,效果明显、业绩突出,加1——3分;
4、承担学校临时性重大工作,表现突出,加1——2分:
5、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期加1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班主任对待)
6、论文或赛课(科技节、艺术节、航模比赛)获奖或发表,校、乡、区、市级分别加1、2、4、6分。
(该级二、三等奖依次减0.2分)
五、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60分为合格;根据优秀指标数,按考核分由高到低优秀者;低于60分而高于5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50分为不合格。
五、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除政策性限制外,要作为评先晋级、奖金发放等确定的主要依据。
备注:
1、对符合条件的婚假、丧假、法定产假不扣分。
2、本方案及计算中涉及到的数字一律四舍五入,分数、比例等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本考评方案也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完善,考核过程中出现未涉事宜由考核小组解释、掌握。